关于编制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动态2012-06-04 08:5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编制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预算工作的紧急通知,每年学校内部各单位需要采购的各类固定资产及基建工程、大型维修和服务项目等都必须先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及绩效目标,经审批后才能按计划采购,学校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于6月11日前完成本单位2013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为保证我校政府采购预算质量,提高其可执行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

石牌、大学城、南海三个校区内的所有院系、部处、后勤各中心、幼儿园等单位,凡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见附件1)中的资产及服务,都需编报本次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报内容及方法

本次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资产的用途分类进行编制,请各单位按教学、后勤、基建、图书、科研、“211”工程、办公及其他共七大类分别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表一至七(见附件2),同时,对应每一大类预算,必须填写一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对需要学校安排经费的资产采购,应另附详细说明本单位已有同一分类资产的现状及此次申报采购的原因,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论证决定是否列入学校预算。

(三)报送时间、报送形式

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见通知起即刻组织申报,务必于6月11日之前完成报送财务处预算科,逾期不报将不计入2013年采购预算。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申报,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个别申报。上报的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的数据要保持一致。其中,纸质材料报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可使用移动设备拷贝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财务处(hscw06@scnu.edu.cn)。

(四)注意事项

本次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既是决定各单位2013年能否采购所需资产和服务的直接依据,同时,也将作为学校编制和监控2013年校内预算支出的基本凭据,因此,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报时,各单位应本着按实际需要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力避免随意申报和故意报大数的情况发生。

联系人:钱风;联系电话:85215810,联系地点:财务处预算科108房。

附件:1、政府采购目录;

2、政府采购预算表(附1-7);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财 务 处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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