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相关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2017-12-14 11:38:0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实验室管理相关细则

 

1、本科基础实验室:实验用品、实验仪器、实验试剂、耗材等由实验中心提供。课时安排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本科教学外的课室使用需要提前(至少1周)向负责的实验室教师申请。

2、科研型专用实验室:所需实验用品、实验仪器、实验试剂、耗材等由科研项目申购人自行购买、保管、使用、维修等,以上费用由相应的科研经费支出。科研型仪器的购买型号、参考厂家、价格,论证报告,验收、使用记录由科研教师提供。购买科研仪器的网上计划申报、采购,合同,财务报销,固定资产报账,仪器培训,填写资产管理情况由实验中心负责。科研型实验室由相应主管导师派出研究生管理该实验室日常事务,包括掌握此实验室的钥匙,掌握仪器操作并把技术传承给低年级的同学。平时管理的学生可以在里面学习,摸索实验技术及开发实验仪器的更广范的用途和技术,维护实验室的日常整洁。学院公共资源大家都可以使用,但如果与其他老师实验有冲突,负责导师有优先使用权利。管理学生禁止把钥匙私配给其他同学,利用管理同学钥匙打开实验室使用须其整过程在场。其他借用按正常借用实验室程序到相应实验管理老师处办理。

3、科研型共用实验室:所需实验用品、实验仪器、由实验中心购买,尽量满足教师、学生实验所需。仪器维修、保养由相应的实验教师联系,管理学生协助完成。

                                          实验中心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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