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动态2018-01-17 10:29:47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寒假自1月22日起至2月25日止。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障师生员工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留校的学生和教职工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会议,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指标体系(详见附件《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和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清理整改工作,特别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动物、气体钢瓶、危险废弃物存放点等重要安全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清理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三、假期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记录,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到位。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及危险化学实验等)必须两人在场;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四、严格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不间断巡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或安全事故,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根据事故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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