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期末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动态2020-07-13 16:49:39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学期末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0-07-13]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和危害环境,落实环保要求,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资产管理处将于放假前统一安排一次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请各单位给予支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废弃物申请流程及要求

1.请有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碎玻璃的实验室负责人,在7月15日之前,在华师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https://ehs.scnu.edu.cn/或者在微信小程序:安全智管家)发起《危险废弃物回收》申请业务,按照实际产废的情况,如实做好填报工作,由学院主管领导在系统审批,等待资产管理处回收。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业务后,便可在系统的【废弃物处理监管中心】-【废物处置登记表列表】中打印【危险废物处理单】,粘贴至打包好的废液桶或纸箱外部。

2. 大学城校区的产废单位,请各单位务必在7月17日(上午9:00-11:30),将打包好的危险废弃物,统一搬运至理2栋后面的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我处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危险废物处理单》进行扫码后入库。石牌校区的产废单位,由于暂存柜尚未完成建设,请各单位将打包好的废弃物,先集中暂存在各学院的中转站,等待回收。 

二、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各实验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本学期内产生的废弃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库。如查实因不积极配合回收处置工作而导致实验室废弃物堆积影响教学科研、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和有关单位,将进行全校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化学废液,要求使用25升标准塑胶化工桶(以下简称废液桶)收集,并保证桶盖拧紧,密封完好。废液不可包含重金属、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和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

3.空瓶、碎玻璃及各类破损玻璃器皿,须进行预处理,无化学试剂残留,并用结实的纸箱包装并封装严实。

4.废液桶和纸箱外部必须贴好《危险废物处理单》。

5.如有系统操作上的问题或疑问,可加QQ群:920710798咨询;其他业务问题,可咨询郭老师,电话:39310568。




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13日

https://sso.scnu.edu.cn/AccountService/article/a_bctz_99995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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