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动态2022-09-05 19:09:0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本科教学实验室有关数据的校级汇总、统计并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工作。为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现在将有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报送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数据报送范围和要求

有本科教学实验室且实验室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学院及教学单位(包括在语言实验室的教学和训练,计算机的操作训练,体育训练,艺术类的绘画、雕塑、服装设计、音乐训练列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也应统计在内)此次都要报送以下数据,数据由指定的处理软件自行产生。

12021-2022学年度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2.2021-2022学年度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2021-2022学年度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4.2021-2022学年度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三、处理软件及操作程序

1.报送数据必须由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计算机软件处理而成,今年的处理软件为sysxx2.16(附件2),注意本系统只能在WINXP系统正常使用

2.软件操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软件安装(参照说明进行安装,并记住安装文件夹的位置)→打开程序登陆(用户名super,密码无)→“处理”菜单中创建学年→“处理”菜单中选择学年→“处理”菜单中建立实验室名称库→“处理”菜单中建立实验项目名称库→“维护”菜单中执行恢复备份数据kck.dbf(附件4,该操作相当于建立课程库)→“处理”菜单中输入实验开出记录→“处理”菜单中输入实验室人员记录→“处理”菜单中实验室基本情况数据输入→“处理”菜单中实验室经费情况数据输入→“处理”菜单中设置课程、实验、专业关系→“处理”菜单中完成数据统计→“上报”菜单中生成上报数据→“上报”菜单中上报数据录盘(记住数据存放的位置)→“维护”菜单中执行数据备份。

3.操作完成之后、关闭程序之前切记都要在“维护”菜单中完成数据备份,数据备份的功能相当于保存数据。此外,要记住数据备份存放的位置,下次打开程序后立即在“维护”菜单中完成恢复数据备份操作。

4.如果2021-2022学年度的数据和2020-2021学年度的数据差异不大,可以通过“维护”菜单中的恢复2020-2021学年度的备份数据并按要求修改后继续使用。

5. 今年上报数据要求本科高校使用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处理基表4、5、6数据的相应系统需要更新。附件文件里有两个名为zyml的文件,请将其复制到“sysxx系统”的sysxx\xtsj\目录里替换原有的文件。

 四、填报说明

1.实验室代码为5位,任一实验室代码必须唯一,第1位为校区代码(石牌校区为a,大学城校区为b,南海校区为c,汕尾校区为d)2、3位为院系代码,4、5位为实验室代码,见附件2《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注意事项

2.实验项目序号为8位,任一实验项目序号必须唯一,前5位为实验室代码,后3位为实验项目代码(由系统自行产生)。

3.实验室人员编号为7位,任一实验室人员编号必须唯一,前5位为实验室代码,后2位为人员编号。应避免一个实验室有多个实验室人员、一个实验员在多个实验室的情况。

4.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在语言实验室的教学和训练,计算机的操作训练,体育训练,艺术类的绘画、雕塑、服装设计、音乐训练列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也应统计在内,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的实验不包括在内。

5.如果同一实验项目同时为多类人员开设,应分别填写多条记录,但“实验编号”、“实验名称”应不变。例如:某实验,同时为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开设,上报数据应分别填报3条记录,每条记录的实验者类别等相关字段不同,但实验编号、实验名称要相同。

6.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教学实验室实体,如由几个实验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室,应按组建后的实验室填报。同一类实验室只按一个实验室填报,如语音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属的各个实验室需逐个填报。整合后建成的实验室的建立年份应追溯至整合前实验室的最早建立年份。

7.实验室使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整数。

8.同一单位编号各表中“单位名称”与“实验室名称”编号必须保持一致。

9.“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的“实验教学运行费”的总计(系统自动统计)应一致。2021/2022学年度实验室经费情况请本学院实际使用情况填报。

10.“实验室经费情况表”的“实验室个数”和“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应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的“实验室个数”和“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的合计数一致。

11.实验室基本情况及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中的各项内容都要按实验室逐个填报。

12. 去年报送数据发现部分学院基表一的实验室标号名称和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的实验室标号跟名称不对应而报错,今年请各学院报送数据前检查修订。另有一些学院的实验室代码编写错误,请注意理解附件2中实验室代码的编号规则。

具体可参照网址:http://202.4.130.200:81/

四、数据报送要求及时间

基表4至基表7的校级汇总工作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30日之前将各项数据统计上报完之后的备份数据电子版、上报数据电子版及上报数据纸质文档报送到教务处实验科。

数据上报前需要通过检测系统”(systj)的检测。在检测系统中,应把全部要上报的基表文件(sj4.sj5.sj6.sj7加载进去,文件加载后须经过“表单审核”、“表间审核”,检测合格后再提交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5216830,E-mail:SHIXIL@scnu.edu.cn

五、其它事项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该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保持该项工作开展的准确性和延续性,请各单位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操作、且对实验室及实验教学情况比较了解的老师长期负责该项工作,并将该老师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E-mail等于9月19日前发至SHIXIL@scnu.edu.cn.

本通知除正文外,其它附件不再印发。

 

 

附件1.软件系统sysxx2.16

2.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注意事项

3.课程库(kck.dbf)

 4.检测系统 systj

 5.系统更新文件zyml.dbf  zyml.cdx

 6.其他说明文件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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