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动态2025-06-04 14:4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05-21]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的源头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华师〔2023〕19号)规定,现就实验室建设、改造及搬迁等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验室安全建设审批管理。凡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二级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对空间布局、消防、强弱电、给排水、供暖与通风、建筑材料等提出一般性要求;同时,要根据实验室安全的使用特点提出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橱、排风量、废弃处置等)、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试验台、防震抗磁、噪声控制与生物安全柜等特殊要求,形成实验室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附件1)。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二级单位未经审核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扩建、改建实验室。


二、规范实验室启用前安全验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建设、改造审批程序,并在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前,组织实验室对照《实验室入场检查清单》(附件2)开展启用前安全管理自查自纠,确认达到启用条件后向国资处提交技术安全验收申请和启用申请(附件3)。经国资处验收合格后,实验室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实验室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三、强化实验室搬迁全流程安全管控。涉及实验室搬迁的单位,其搬迁过程涉及各类实验室设备、家具、实验材料等的转运,存在多方面潜在安全问题。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搬迁,我处制定了《实验室搬迁安全工作指引》(附件4),现印发给各单位参照执行。请各相关单位精心做好实验室搬迁前准备工作,在搬迁过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并做好新实验室启用前的全面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联系人:胡汉然 龚冠平    联系电话:85211109


附件:


1.实验室建设与改造安全风险评估表


2.实验室入场检查清单


3.实验室启用申请表


4.实验室搬迁安全工作指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