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学校《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单位

设有教学实验室(包括各类实训、训练室)的二级单位。

二、编制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并按要求逐项填报《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

三、报送要求

填报完成的附件2经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电子版和扫描版于3月1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cc6@scnu.edu.cn。

联系人:胡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852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