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人体科学实验示范中心开放使用制度

华南师范大学运动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制度2013-10-29 11:21:5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了使实验室管理制度化,常规管理目标化、经常化,仪器陈放规范化,仪器管理科学化,实验档案系列化,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该使用制度。

1、实验室是专门学科的专业教学场所,一般不作他用。

2、实验室开放对象:本科生(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硕士生、博士生和教师。开放时间:课余时间下午6:30-晚上22:00,节假日早上8:00-下午18:00。

3、学科老师要使用实验室须提前一周填写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归口使用,并且在仪器使用记录上登记好。各门课程需使用实验室,须提出实验室使用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实验室负责人才能准予使用,否则一律不能使用。学生论文实验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须提出申请,年级辅导员或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实验室安排。

4、遵守实验室制度,爱护好公物,注意安全。

5、保持实验室整洁,每次使用完毕后,教师要责任学生将仪器陈放整齐、将实验台面和室内打扫干净并关闭门窗水电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的设备、药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

7、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老师和学生不得有实验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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